我这一篇继续来讨论国有企业能否调动职工积极性的问题。
我在第(1)篇中说的是,如果国有企业能够把职工生活的方方面面,从住房、医疗、子女照顾和教育、吃饭、洗澡理发、业余娱乐、学习进步、恋爱、婚姻、退休后生活等问题,都关心到了,都设法解决了,让国有企业成为职工生、老、病、死的依靠,而且,随着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职工还会获得越来越多的福利,职工会不会爱这个企业?
我在第(2)篇里说的是,很多人所认为的国有企业具有这样那样的弊病,这哇弊病的根源在于国有企业丢了一件法宝,这件法宝就叫《鞍钢宪法》。如果国有企业贯彻了《鞍钢宪法》这些弊病就会被克服,国有企业就会具有不断管理创新和技术革新的动力;如果国有企业丢掉了《鞍钢宪法》,自然就会弊病丛生。
我在第(3)篇中打算介绍,当年我国的国营企业,是如何通过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大比武、社会主义大协作等方式,激励起职工极大的劳动积极性的。
新中国成立后的五十年代,就在我国的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劳动大竞赛。直到七十年代,还有很多企业在沿用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中创造的各种制度和办法。
五十年代,刚刚获得解放的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职工,第一次感到自已当了国家和企业的主人,充满了建设祖国的热情。那时候,企业的管理者和职工们,想出各种各样的点子来,使社会主义劳动大竞赛变得非常丰富多彩。
有些企业,采用了中国传统“摆擂台”的办法,选派优秀的工人或小组或车间当擂主,其他工人或小组或车间一一上擂台挑战擂主。
有的企业,采用工人之间、班组之间、车间之间自由结对子竞赛的办法,相互敲锣打鼓向对方下挑战书和应战书。挑战书和应战书都贴在对方一抬头就能看见的地方,极大地激发了人们的好胜心。
有的企业,采取了流动红旗的办法。哪个工人在劳动竞赛中获得优胜,红旗就插到这个工人的机床上;哪个班组或哪个车间在劳动竞赛中获得优胜,红旗就被敲锣打鼓地送到这个班组或车间。但是,如果在下一次的评比中,其他工人、班组或车间超过了这个工人、班组或车间,红旗又会从他们那里飞到其他人那里去。
劳动竞赛有个人之间的竞赛、班组之间的竞赛、车间之间的竞赛、工厂之间的竞赛,甚至还有国际之间的竞赛。前些年有部电视连续剧《钢铁年代》里就有这么一个情节:前苏联有个著名的钢铁工人模范,率领一个代表团到中国来,与中国某大型钢铁企业的炼钢工人进行班组对抗赛,中国工人在这场对抗赛中取得了胜利。不知这部电视剧中的这个情节是否有当时的现实原型为基础?
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往往与企业评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结合起来。劳动竞赛的优胜者往往也是先进工作者,其中最优秀的职工,会被授予劳动模范的光荣称号。
那时候,各个工厂的厂大门口都竪立着宣传栏,宣传栏的玻璃窗里贴着光荣榜,榜上有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大照片。所有人进出工厂大门都能看到。
那时候,上海有很多大型的国营纺织厂。纺织厂的领导为劳动竞赛优胜者设立的奖品是一件红饭单。就是这个小小的红饭单,成为了许多纺织女工梦寐以求的东西。那时候,纺织女工在工厂里标准的穿戴是一顶白帽子和一个白饭单。当某个纺织女工穿着红色的饭单走在厂区成千上万纺织女工中间时,那个红饭单显得格外鲜艳夺目,能吸引来无数羡慕和尊敬的目光。
那时候,我小姨娘是杭州机床厂的女工,长得非常漂亮,追求她的人很多,但她偏偏就看上了个子不高其貌不扬的我小姨父,就因为我小姨父年年是厂里的先进工作者和技术革新能手,还去市里开过会。
当时的劳动模范和先级工作者,分厂级、区级、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分别能参加本厂、本区、本市、本省和全国的表彰大会。尤其是参加全国劳动模范表彰大会的,都可以见到毛主席,和毛主席握手。这在那时候的工人心目中,是最高等级的殊荣。
有一部电视连续剧《大工匠》里有这么一个情节:在三年困难时期,大家都吃不饱肚子,但是,尽管这样,某机械厂两个车间之间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仍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其中一个车间的主任,觉得工人饿着肚子搞竞赛不行,得想点办法。他看到厂里扫地用的苕帚,琢磨,如果把苕帚穗子剪下来熬成汤,也能给人喝。于是,这位车间主任先后偷了工厂科室里的14把苕帚,把苕帚穗子剪下来给自已车间的工人们熬汤喝,使他们的车间在劳动竞赛中取得了优胜。当然,这也许只是电视剧里的一个情节。
五十年代开始的社会主义劳动大竞赛,引发了工人群众极大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以致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仅用了四年时间就超额提前完成了任务。国务院不得不又匆匆追加了一个1957年的计划,但是,追加的1957年计划又被超额提前完成。
社会主义劳动大竞赛的热潮一波又一波地高涨,到1958年,演变出一场席卷各种工业和服务业企业的“大比武”。关于这场“大比武”,由于篇幅关系,我放到下一篇再来讲吧。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