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9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2023年第4批)。本次抽查依据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及相关产品标准检出19组样品实物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涉及: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天津钻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五星钻豹ZUB”电动自行车;河南绿佳车业有限公司“绿佳”电动自行车;天津醒狮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的“飞鸽FLYINGPIGEON”电动自行车;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新日SUNRA”电动自行车;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立马LIMA”电动自行车;天津深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台铃TAILG”电动自行车;江苏绿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华贵源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的“绿能LVNENG”电动自行车;无锡市本钿科技有限公司的“新本冈田”电动自行车等。
对于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全部移交经营主体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消费者购买电动自行车产品时,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有产品合格证明、三包有保障的产品;不要选择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以免给自身和他人带来安全风险。
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被抽样销售者
标称生产者
产品名称
商标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
不符合项
备注
1
北京张家湾亮佳百货商店
无锡市本钿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新本冈田
TDT036Z
2023-03-30
电气装置(短路保护)
2
北京市汤河兴旺小卖部
天津醒狮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飞鸽
FLYINGPIGEON
TDT023Z
2022-06-13
尺寸限值、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3
北京津延川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钻豹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五星钻豹
TDT84-1Z
2023/4/23
尺寸限值、电气装置(短路保护)
4
北京轩垣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深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台铃TAILG
TDW1277Z
2023-04-17
尺寸限值
5
北京乔庄陈洪自行车商店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新日SUNRA
TDT9660Z
2023年4月14日
整车质量、控制系统(过流保护功能)、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6
北京于家务文利鲜肉摊
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五星钻豹ZUB
TDT522Z
2023-03-28
整车质量、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7
北京温泉祥成自行车修理部
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立马LIMA
TDT2210Z
2022-09-05
电气装置(导线布线安装)、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8
北京温泉祥成自行车修理部
河北立马车业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立马LIMA
TDT2202Z
2022-09-23
尺寸限值、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电池管理系统(BMS)(数据上传功能)
9
北京市西集瑞诚商店
天津华贵源电动车业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绿能LVNENG
TDT1049Z
2022-9-14
尺寸限值
10
北京丰益安达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钻豹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五星钻豹
TDT68Z
2022-08-25
整车质量、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11
北京丰益安达商贸有限公司
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五星钻豹ZUB
TDT522Z
2023-03-28
整车质量、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12
北京靖融森商贸中心
河南绿佳车业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绿佳
TDT1993Z
2022-08-05
尺寸限值、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13
北京佳美捷自行车商店
湖北新日电动车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新日XINRI
TDT8067Z
2022年11月9日
车速限值、整车质量
14
北京佳美捷自行车商店
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新日XINRI
TDT5150Z
2022年7月30日
尺寸限值
15
北京摩旅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新日SUNRA
TDT9660Z
2023年4月14日
整车质量、控制系统(过流保护功能)、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16
北京盛通平顺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钻豹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五星钻豹
TDT80Z
2023-05-12
电气装置(导线布线安装、短路保护)
17
北京怡博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绿能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绿能LVNENG
TDT068Z
2023/4/21
整车质量、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18
北京庆诚利信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钻豹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五星钻豹
TDT68Z
2022-08-25
整车质量、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19
北京昌隆杰达商贸有限公司
天津钻豹科技有限公司
电动自行车
五星钻豹
TDT77Z
2022-11-11
电气装置(短路保护)
附件1
检验项目
1.检验判定依据
GB17761《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T/BBIA4《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
GB/《电动助力车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
QB/《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及充电器第1部分:密封铅酸蓄电池及充电器》;
GB/《电工电子产品着火危险试验第11部分:灼热丝/热丝基本试验方法成品的灼热丝可燃性试验方法(GWEPT)》;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2.检验项目
2.1电动自行车
2.1.1产品安全性指标
车速限值、制动性能、整车质量、尺寸限值、淋水涉水性能、电气装置(导线布线安装、短路保护、电气强度)、控制系统(制动断电功能、过流保护功能、防失控功能)、充电器与蓄电池(充电器、蓄电池的最大输出电压、蓄电池防篡改)、防火性能共9个大项,15个小项。
2.1.2产品性能指标
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
2.2随车蓄电池
产品明示执行标准为T/BBIA4:过充电、自由跌落、过充电保护、过放电保护、短路保护、放电过流保护6个项目为安全性指标,标识、电池管理系统(BMS)(数据实时采集功能、故障报警功能、通讯功能、数据上传功能)2个项目为其他指标。
产品明示执行标准为QB/:耐振动性能1个项目,为安全性指标。
产品明示执行标准为GB/:耐振动能力、防爆能力2个项目,全部为安全性指标。
附件3
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车速限值
车速限值是根据我国交通运行环境,综合考虑电动自行车使用群体、刹车距离、操作稳定性等影响安全因素而制定的。车速限值的设定是一个简单、有效的交通安全管理措施。《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每小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规定,使用电驱动功能行驶时,最高车速不超过最高设计车速,且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电动机控制系统应当具有防速度篡改设计。抽查发现部分产品车速限值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车速过快会影响车辆的操作稳定性,也会影响骑行者的视觉以及判定力和反应时间,从而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人身生命危害。
二、整车质量
整车质量是指装配完整(含蓄电池)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重量,整车质量越重,惯性越大,刹车距离也会变长,一旦紧急情况发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要求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抽查发现部分产品整车质量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整车质量过重,将影响续驶里程,也会影响制动效果,带来安全隐患。
三、尺寸限值
外形尺寸的限值可防止车辆超长、超宽,同时避免电动自行车搭载成年人造成安全隐患。《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要求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车体宽度(除车把、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轮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mm;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mm;后轮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宽度小于或等于175mm。检验发现部分产品尺寸限值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该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设计不合理或后期改装造成。
四、电气装置--导线布线安装
导线布线安装要求主要是考虑人体直接接触带电产品时对人体的防护,其直接影响电气线路的安全运行。《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规定:所有电气导线捆扎成束、布置整齐;导线夹紧装置应当选用绝缘材料,若采用金属材料,则必须有绝缘内衬;接插件应当插接可靠,无松脱;电气系统所有接线的导电部分均不得裸露;车把与车架之间的连接部位不得因正常转动而损坏导线的绝缘;与充电电源连接的系统中可能带电的部件,在任何操作情况下均应当有适当的防护装置,以防止人体直接接触。抽查发现部分随车用铅酸蓄电池产品串联时正负极接线有金属裸露。该项目不合格,不仅不能防止人体直接接触带电部位,还可能由于带电金属部位受潮或浸水存在短路风险,容易引发火灾事故。
五、电气装置--短路保护
短路保护装置,是当电动自行车在充放电过程中,因发生意外回路中产生过大电流时,主动动作的一种保护方式。《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充电线路和电池输出端中应当装有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其规格、参数应当符合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明示的规定。检验发现部分产品存在未安装齐全的短路保护装置或安装的短路保护装置与使用说明书不一致,甚至存在使用说明书未标注短路保护规格参数的情况。造成此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安装短路保护装置不够重视,造成了一些企业设计生产时未安装短路保护装置或仅安装一路保护装置,另外,企业对该项目一致性不重视,导致一些产品安装的熔断器或断路器保护装置与说明书或其它明示的规定不一致。该项目不合格意味着电气装置存在短路隐患,容易影响整车续航里程及电池寿命,甚至会发生自燃,引起火灾,危及安全。
六、控制系统--过流保护功能
过流保护功能是指当电流超过预定最大值时,保护装置动作的一种保护方式。《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的电气控制系统应当具有过流保护功能,判断是否符合使用说明书或其他明示的规定。检验发现部分产品过流保护值不符合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的规定。该项目不合格主要影响电机的输出功率,影响整车车速和驾驶安全。
七、充电器与蓄电池--蓄电池防篡改
蓄电池防篡改为新国标实施后电动自行车的主要安全指标。蓄电池防篡改(防改装)要求提出,避免为产品出厂后违规提高电池容量和电压。《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标准规定:蓄电池固定在电池组盒内,蓄电池与电池组盒合理匹配,电池组盒与电池组盒安装位置合理匹配,防止改变电池容量或电压;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最大间隙小于或等于30mm,且不晃动;电动自行车不得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电动自行车不得有外设蓄电池托架。检验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与电池组盒未合理匹配,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最大间隙超过30mm;部分电动自行车预留60V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该项目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车存在被改装的风险,不能防止更换大容量高电压蓄电池等,容易引发火灾。
八、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BMS)
电池管理系统(BMS)可以采集电池的电压、电流和温度,并计算出电池的状态,可根据起动能力对充电状态(SOC)、健康状态(SOH)等进行快速、可靠的监测,以提供必要的信息。因此,BMS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因为电池意外失效而导致的车辆故障次数,从而尽可能地提升电池使用寿命和电池效率。《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T/BBIA4-2022)标准要求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BMS)具备数据采集功能、故障报警功能及通讯功能,并且要求车辆能将采集到的数据上传到服务器。检验发现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随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产品不具备数据上传功能。此项目不合格,将可能导致车辆电池信息不能得到有效监控,电池故障信息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不能得到提前解决,着火事故发生后难以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