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滕州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滕州市人民法院发布了第六期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涉及滕州市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连群等38家企业的38名法定代表人;张大兵(证件号码:370481198101281578)、王洪波(证件号码:370304197503033734)等253名被执行人。
新闻发布会上,滕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长王奉潮介绍,滕州市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措施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2018年1-5月已发布了五期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对158名企业法定代表人,1001名自然人限制了高消费。
滕州市人民法院发布第六期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滕州市嘉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连群、滕州市洪盛商务会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述涛、山东山鹰纺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波、山东泰通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单学平、滕州市大地机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春明、滕州伦达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良威等38家企业的38名法定代表人。张大兵(证件号码:370481198101281578)、王洪波(证件号码:370304197503033734)等253名被执行人。
同时,滕州市人民法院严厉敦促:所有应当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未完全履行的被执行人,自觉到本院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依法受到法律制裁。